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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馬線

2007年04月12日


在斑馬線上的每一名行人,當在斑馬線上時,較任何車輛享有優先權;
如車輛或其任何部分駛至斑馬線或在斑馬線上之前,行人已在該斑馬線上,則該車輛的司機須讓該行人先行︰
但如在斑馬線上有一個行人安全島或中央分道帶,則位於行人安全島或中央分道帶每一邊的斑馬線,須分別視為一條獨立的斑馬線。

節錄自: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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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斑馬線上, 行人係絕對優先既, 咁當然, 如你見到架車無意識停低, 就唔好咁勇照衝喎~~
畢竟香港有好多司機非常無品/非常趕時間(例如紅van)/非常反應慢架!!



雙白線

2007年03月27日


1) 除第(2)、(3)及(5)款另有規定外,如道路標記是─
(a) 連續雙白線;或
(b) 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
並放置在車路上,則車輛的司機須確保車輛或其任何部分不在連續雙白線或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亦不駛越或橫過該線或其任何部分。

2) 凡在車路上放置附有虛綫的連續白線─
(a) 以便將朝相反方向行駛的車輛分隔,而虛線距離車輛較近,則司機可於以下情況,在該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上行駛,或駛越或橫過該線─
(i) 不會因此而對其車輛或對任何其他車輛或對任何人造成危險;
(ii) 在連續雙白線開始前,他能返回該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的左邊;及
(iii) 他在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停留時間,或其所駛越或橫過該綫的距離或時間是不會超逾所合理地需要者;及
(b) 以便將朝同一方向行駛的車輛分隔,而虛線距離車輛較近,則如司機並不會因此而對其車輛或對任何其他車輛或對任何人造成危險,可駕駛其車輛橫過該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

3) 凡在車路上放置連續雙白線或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則車輛的司機在必要時可讓其車輛在連續雙白線或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上行駛,或駛越或橫過該線,以便─
(a) 遵循─
(i) 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發出的指示;或
(ii) 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或穿著制服的交通督導員發出的指示;
(b) 避免與任何車輛、物體、障礙物、動物或人碰撞;或
(c) 右轉駛入或駛出任何與該條車路毗連的道路、處所或地方,但第(4)款所指的情形除外。

4) 凡道路標記是將朝同一方向行駛的車輛分隔,則第(3)(c)款並不授權任何司機在連續雙白線上或在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上(如該連續白線距離該名司機的車輛較近)行駛,或駛越或橫過該線。

5) 本條不適用於正作消防服務、救護、警隊或海關用途的車輛,而遵從本條的規定,相當可能會阻礙該車輛作該用途者。

車輛不得在違反以上規定下而駛越或橫過其中的任何一條連續線。

節錄自: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章


(閱讀全文)



黃格仔


1) 任何人不得駕駛車輛進入黃色方格路口,除非他立即能將該車輛完全駛出該黃色方格路口(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
2) 第(1)款不適用於以下車輛─
- 正作消防服務、救護、警隊或海關用途的車輛,而遵從第(1)款的規定,相當可能會阻礙該車輛作該用途者;
- 按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或穿著制服的交通督導員的指示,或在其允許下駛入一個黃色方格路口的車輛;或
- 已駛入一個標明有黃色方格路口的車輛,而該車輛是從一條標明有右轉方向箭嘴的行車線駛向一個該車輛可便於停候以作右轉的位置,且該車輛因受阻於在該黃色方格路口內或該路口附近正停候待右轉的車輛,或因受阻於朝相反方向行駛的車輛而無法駛出該黃色方格路口。

節錄自: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章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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